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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香港移動通訊有限公司 (下稱「主辦單位」) 為「第一屆csl盃 全港中小學書法大賽2016」(下稱「比賽」) 的主辦單位。所有參賽者必須在參賽前小 心閱讀及完全明白以下條款及細則。

1. 參賽要求

全港全日制之中、小學生均可參加。

每位參賽者可按就讀之班級 (以2015 至2016學年所就讀的班級計算) 參加比賽。

每位參賽者必須遵守參加表格上所列明之「參賽資格」、「作品遞交要求」、「毛筆組別作品要求 (初賽)/ 硬筆組別作品要求(初賽)」,否則參賽資格將會被取消/不獲受理。主辦單位不會作另行通知。

如參賽者遞交之表格有錯漏或資料不全,主辦機構保留權利不接納其申請參賽,參加者不得異議。

2. 作品

每位參賽者只可參加一個組別之比賽,參加組別一經參加不可更改,每位參賽者只可交一份參賽作品,遞交多於一份參賽作品將不予受理(不可同時參加毛筆及硬筆書法比賽) 。

資料不全、不準確或逾期遞交之作品或參加表格,均屬無效。

所有參賽作品均須按指定規格書寫,如與規格不符之參賽作品,均不予受理。

參賽者必須根據參加表格上指定的題材創作,惟參賽作品若含不雅內容或不當成份,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獨力完成,教師或導師不得提供協助。

作品必須未經出版及從未作公開展出,亦從未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獲獎。

主辦機構擁有參賽作品之版權及使用參賽作品作宣傳用途,包括任何展示、播影、刊登、推廣、使用、上載互聯網等,並擁有刪減和修改的權利。

若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參賽資格的單一及絕對酌情權,並以其決定為最終。

3. 獎項及獎品

評審團作出的決定會為最終決定,參賽者不可以上訴。如主辦單位以任何理由 (包括違反或不依從條款及條件) 酌情取消勝出者資格,主辦單位保留權利沒收贈予勝出者的獎項及轉送獎項予主辦單位認為合適的其他參賽者。

主辦單位對是次比賽所頒發的獎項及獎品總數擁有絕對酌情權,主辦單位亦可對其作出適當改動。

如對上述產品有任何爭議或投訴,須直接聯絡產品提供者。

所有得獎者將於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8月5日內分別收到支持媒體(星島日報)電話及電郵通知。如得獎者在發出通知後一星期內未能對通知作出回覆,其得獎資格或獎項將轉送予另一名合適的參賽者。

得獎者須簽訂有關服務申請及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

如得獎者未滿使用csl流動通訊服務或「拍住賞」付款服務的最低年齡,須由其家長/監護人/託管人簽署服務合約,方可領取獎品。

csl 2年多人共享10GB流動通訊服務:

- 如得獎者未滿18歲(即“未成年人士”),須由父母、監護人或託管人陪同領取獎品,並由父母、監護人或託管人簽署服務合約,方可完成領獎程序。

「拍住賞」付款服務:

- 適用於年滿11歲或以上之用戶;須持有有效的香港身分證或香港居留權;及在香港有永久居住地址;並使用由某些流動通訊服務供應商所提供 的流動電訊網絡後付費服務計劃之登記用戶;及配合指定手機使用「拍住賞」付款服務。i. csl手機月費服務客戶,可免費升級「拍住賞」SIM 卡,並使用具NFC功能之指定Android手機,便能使用「拍住賞」付款服務。ii. 使用iOS手機之csl手機月費服務客戶,須配合「拍住賞」卡以 內置NFC功能使用「拍住賞」付款服務。iii. 其他流動通訊服務供應商客戶使用iOS或Android手機,均可免費登記「拍住賞」卡以內置NFC功 能使用「拍住賞」付款服務。iv. iOS手機是指使用iOS7流動操作系統或以上之手機;Android手機是指使用Android4.2操作系統或以上之手 機。「拍住賞」付款服務受HKT Payment Limited的條款及條件約束,詳情請向店員查詢或瀏覽「拍住賞」網站(www.tapngo.com.hk)。

- 如得獎者未滿11歲,須由父母、監護人或託管人陪同領取獎品,並由父母、監護人或託管人簽署服務合約,方可完成領獎程序。

- 每個「拍住賞」Tap & Go 賬戶的儲值額上限為HK$3,000。現金儲值額獎金會分四期(四個月)自動存入成功啟動之賬戶內,第一期金額最快會於 2016年10月1日存入。屆時得獎者須簽署換領信並受信上的條款約束。

4. 產權 / 智識產權

參賽者一經簽署包含所列條款及條件的協定書,即同意放棄有關其作品及當中所含的全部智識產權 (下稱「作品」) 的所有權益,並進一步同意轉 讓作品予主辦單位,而該等作品將成為主辦單位的財產。該等作品或其任何部分將不會歸還參賽者。主辦單位就於任何時間處置作品保留絕對酌 情決定權,包括就應否在參賽者的特別要求下歸還作品予參賽者及就此附加任何條件,而大前提為如主辦單位如上述運用其酌情決定權歸還作品 予參賽者,參賽者須接受作品的「現狀」以及任何附加條件。於任何情況下,主辦單位無須因作品遭到損壞或狀態有所改變而承擔任何責任。

5. 個人資料

參賽者應就是次比賽向主辦單位提供個人資料,以便主辦單位及支持媒體有效舉行是次活動。

每名參賽者應確保所有為參加是次比賽而提供的個人資料皆是準確無訛。

每名參賽者確認同意讓主辦單位香港移動通訊有限公司及其支持媒體星島日報就舉辦是次比賽使用其個人資料。詳情請參閱本條款及細則之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主辦單位及其支持媒體可能基於法律規定、法庭命令,或因應政府部門或執法機關合法要求披露參賽者遞交的個人資料,又或者主辦單位秉誠判斷下認為該等披露對保護香港移動通訊有限公司的權利或財產有必要性。

6. 所有進入決賽的參加者,將於6月30日前獲支持媒體《星島日報》以電話或電郵通知,並獲邀出席於7月9日舉行之決賽。如7月6日仍未獲通知者 即作落選論。所有獲邀出席決賽的參加者若未能出席決賽即作棄權論。

7. 各得獎者及得獎學校/團體須出席於8月20日舉行之頒獎禮。各得獎者及得獎學校將於8月15日前獲支持媒體《星島日報》以電話或電郵專函通知,如8月17日仍未獲通知者即作落選論。

8. 免責聲明

在法律容許的最大範圍內,主辦單位明確聲明對所有關於獎品的保證或陳述(包括及不限於牽涉其所含條款及條件內的可商售性、對特定用途的適 合性與及謹慎和技巧地處理等均不負上任何責任。在法律容許的最大範圍內,主辦單位不會為任何因參加是次比賽或使用任何獎品而導致的損壞 或損失承擔任何責任。同時,如前文第四條所述,主辦單位不會為因運用其絕對酌情決定權將作品歸還予參賽者而導致的損壞而承擔任何責任。

所有由參賽者或其他有利害關係者發起與是次比賽或參與是次比賽有關的申索、訴訟或法律程序,主辦單位將不會受理。

主辦單位保留在未有事先通知下更改比賽內容或取消是次比賽的權利。

9.其他

大會有權核實參賽者的身分。參賽者必須確定所提供資料之真實正確,不得冒用或盜用他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參賽者將被取消 參賽或得獎資格。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登記資料不符,大會可要求得獎者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得獎者不能提供相關文件,主辦機 構可取消其得獎資格。

大會保留一切更改資料或比賽細則之決定權。比賽結果及名次,主辦機構及評審團有最終決定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參賽者一經簽署此包含條款及條件的協定書,即同意主辦單位酌情使用其名字及其遞交的作品作公開宣傳及刊物發佈之用。

凡出席決賽及頒獎禮的參加者必須同意刊登其後之活動花絮報導。

參加者參與是次活動,將被視作同意遵守以上細則及條款。對於參加細則及條款、參加過程、比賽結果及其他與活動有關事務存有任何爭議時, 大會保留最終裁決之權利而無需另行通知。

主辦單位擁有對條款及細則的解釋權。

是次比賽及本條款及細則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

10. 是次比賽,每收集一份參賽作品,csl將捐出HK$10予聖雅各福群會,捐款上限為港幣3萬元,以幫助社會內基層人士。

投票資格
投票人士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網上及店內投票:
-投票人必須年滿11歲或以上及持有香港身份證
-csl職員不得參與投票,以示公允
  店內投票:
-於全線csl專門店進行投票之人仕必須為拍住賞客戶或即場免費登記為拍住賞客戶
方法一:網上投票
透過比賽官方網頁e.hkcsl.com/calligraphy2016參加網上投票,支持你最喜愛的書法作品。
方法二:csl專門店店內投票
現有「拍住賞」用戶,可親臨csl專門店進行店內投票。11歲或以上香港身份證的香港居民亦可即場免費成為「拍住賞」用戶便可進行投票。投票人填寫有關資料及將選票投入投票箱。

獲最高票數作品的參賽者可獲獎。
投票須知
投票人士必須留意以下事項:
公眾及網上投票最受歡迎獎
1. 投票人可就全部或部分組別投票,於「公眾及網上投票最受歡迎獎」小學組及「公眾及網上投票最受歡迎獎」中學組中,各選出一個心儀的候選作品。

2. 每位投票人可於網上投票一次及店內投票一次(”限定次數”),如發現有投票人士遞交的選票多於限定次數將以最後一次遞交之投票並以本網頁紀錄為準;

網上投票最多share作品獎
1. 每位投票人士只限於所有參賽作品中,可選出一份候選作品分享到個人Facebook,每人只可以分享一次。如出現投票人士重覆分享的情況,該投票者將被取消投票資格。

2. 每位投票人士須於網站內提交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聯絡電話及電郵),才可以分享自己心儀的作品。

3. 分享次數會以Facebook分享計算器為準,獲得最多分享的作品可獲網上投票最多share作品獎(小學組及中學組共一名)。

一般投票需知
1. 投票日期為由201678日上午10時正至88日晚上959分。

2. 閣下就是次活動提供的個人資料和其他資料﹝統稱「資料」﹞將由香港移動通訊有限公司(「csl」)根據個人資料用私隱條例及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 (HKT) Limited之《私隱政策聲明》﹝載於www.hkt.com/legal/privacy_c.html﹞所收集、使用及保留,目的為核實投票人士的投票資格,以確保投票得以公平進行。上述文件,連以上的條款及細則,亦規定了資料會被如何使用及其披露對象。資料(如姓名、聯絡電話、年齡組別、身份證頭4位字元及電郵) 或會披露予HKT的關聯公司或有關公司,及/或由該等公司使用或保存,以作市場推廣用途。個人資料查閱或更改,或任何有關使用資料作推廣活動的查詢,可至函私隱條例事務主任﹝香港郵政總局郵政信箱9872號﹞或電郵至privacy@hkcsl.com。

3. 如有作品獲得相同票數或相同分享次數,經網上投票勝出所獲得的獎項將會頒發於首先提交作品的參賽者。

4.投票結果將於2016818日或之前於本網站公佈。

5.得獎者將於2016818日或之前收到電話或電郵通知。

6.是次投票活動不設任何獎項給投票人士。

7.如投票人士未能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不真實、不完整的資料,均不能參與投票。

8.香港移動通訊有限公司csl員工均不得參加是次活動。

9.所有投票及投票結果以香港移動通訊有限公司(csl)紀錄及公佈為準。如發現投票過程及投票結果中有違反規定,造假及不誠實手法,香港移動通訊有限公司csl有權刪除投票者之投票紀錄及更正投票結果。

10.主辦機構香港移動通訊有限公司保留修改本條款及細則的權利,而不會向投票人士及參賽者作個別通知。

11.是次比賽由黃龍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負責點算票數及核實結果。

12.如是次比賽出現任何爭議,csl保留最終決議權。

透過網上及門市投票勝出所獲得之獎項:
公眾及網上投票最受歡迎獎
(中學組/小學組)
獎項
冠軍 (每組各一名) - csl 2年多人共享10GB流動通訊服務
- iPhone 6s Plus (64GB)
- 「拍住賞」HK$500現金儲值額
- 獎狀
亞軍(每組各一名)
- iPhone 6s (64GB)
- 「拍住賞」HK$500現金儲值額
- 獎狀
季軍(每組各一名)
- iPhone 6 SE (64GB)
- 「拍住賞」HK$500現金儲值額
- 獎狀
優異獎(每組各五十名) - 獎狀
透過網上投票最多share作品勝出所獲得之獎項:
透過網上投票最多share作品獎
(中學組及小學組共一名)
獎項
冠軍 - csl 2年多人共享10GB流動通訊服務 - iPhone 6s Plus (64GB)

「拍住賞」付款服務:
- 適用於年滿11歲或以上之用戶;須持有有效的香港身分證或香港居留權;並使用由某些流動通訊服務供應商所提供的流動電訊網絡後付費服務計劃之登記用戶;及配合指定手機使用「拍住賞」付款服務。i. csl手機月費服務客戶,可免費升級「拍住賞」SIM卡,並使用具NFC功能之指定Android手機,便能使用「拍住賞」付款服務。ii. 使用iOS手機之csl手機月費服務客戶,須配合「拍住賞」卡以內置NFC功能使用「拍住賞」付款服務。iii. 其他流動通訊服務供應商客戶使用iOSAndroid手機,均可免費登記「拍住賞」卡以內置NFC功能使用「拍住賞」付款服務。iv. IOS手機是指使用iOS7流動操作系統或以上之手機;Android手機是指使用Android4.2操作系統或以上之手機。「拍住賞」付款服務受HKT Payment Limited的條款及條件約束,詳情請向店員查詢或瀏覽「拍住賞」網站(www.tapngo.com.hk)。- 如得獎者未滿11歲,須由父母、監護人或託管人陪同領取獎品,並由父母、監護人或託管人簽署服務合約,方可完成領獎程序。- 每個「拍住賞」Tap & Go 賬戶的儲值額上限為HK$3,000。金額最快會於2016101日存入。屆時得獎者須簽署換領信並受信上的條款約束。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閣下就是次活動提供的個人資料和其他資料﹝統稱「資料」﹞將由香港移動通訊有限公司「csl」根據個人資料用私隱條例及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 (HKT) Limited之《私隱政策聲明》﹝載於www.hkt.com/legal/privacy_c.html﹞所收集、使用及保留,目的為核實投票人士的投票資格,以確保網上投票得以公平進行。上述文件,連以上的條款及細則,亦規定了資料會被如何使用及其披露對象。資料(如姓名、聯絡電話、年齡組別及電郵) 或會披露予HKT的關聯公司或有關公司,及/或由該等公司使用或保存,以作市場推廣用途。個人資料查閱或更改,或任何有關使用資料作推廣活動的查詢,可至函私隱條例事務主任﹝香港郵政總局郵政信箱9896號﹞或電郵至privacy@hkcs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