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流量组合」条款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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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流量组合」 - 主要亚太地区 30 日 7GB/11GB 提供 1 张 7GB/11GB 日数通行证(由通行证启用日起计可连续使用30日),并只适用于澳大利亚、柬埔寨、印度、印度尼西亚、日本、马来西亚、新西兰、菲律宾、新加坡、韩国、台湾、泰国及越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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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数据流量组合适用于指定 csl 月费服务计划之个人客户。 客户须同时登记IDD、漫游服务及日数通行证,才可享用这个数据流量组合,并受相关的特别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浏览 http://e.hkcsl.com/datapass 。 如客户尚未登记IDD及漫游服务或同时已申请[暂停流动数据服务],选用数据流量组合即代表客户已同意开启IDD及漫游服务并同意[开启流动数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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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数据流量组合适用于以下所列出的流动数据漫游用量,如互联网浏览、漫游多媒体短讯、WAP及影音串流等,但不支持VoIP、Bit Torrent、点对点文件共享(如FTP文件共享及视讯品会议摄影机)、Peer Casting应用程序(如PPLive网络电视、PPStream网络电视)、VPN Tunnel服务、公司电邮服务、 商务推广活动或任何可能对我们的网络或其他客户构成有害或不利的方法。 请注意有关实际速度及实际之网络体验会因应当地漫游网络不同因素而有所影响,包括互联网情况、服务器速度、网络情况、覆盖范围、地点、所使用之装置、硬件、软件、用量水平及其他因素。 如你违反本服务之条款及细则,我们有权暂停或终止你使用本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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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预购数据流量组合只可于香港本地境内申请,使用有效期为 3 个月(「有效期」) 。 未使用的数据流量组合于有效期后自动失效,其后将会根据该服务当时之漫游费用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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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當客戶之數據流量組合内的數據用量用完或組合有效期後,其後將會根據日數通行證當時之費用收取。详情:http://e.hkcsl.com/datapa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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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当客户选用数据流量组合,香港移动通讯有限公司(「香港移动通讯」)会发出一条短讯通知客户确认服务启动及建议客户透过 csl 服务应用程序选择合适的数据漫游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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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如客户同时选用多数据流量组合、预购漫游组合及享有其他的日数通行证,将先扣除有效期先完结的多数据流量组合,其后会扣除有效期先完结的日数通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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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除特别注明外,数据流量组合不能与其他折扣、推广或优惠同时使用。 亦不能转让或兑换现金或其他产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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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除非另有说明,数据流量组合的启动模式默认为自动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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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数据流量组合不适用于家庭/多人共享计划,各用户需自行购买及使用数据流量组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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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SL Mobile Limited不是此服務的供應商,及對 MOOV的服務質素不作任何保證及陳述。如有任何查詢,請電郵至moovcs@moov-musi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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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5G 数据漫游服务: 5G 数据漫游服务只适用于指定 csl 5G 服务计划或可使用 csl 5G 网络服务之 csl 服务计划客户。 客户须同时登记及启动IDD、漫游服务及日数通行证,并以指定可支援手机型号及软件版本于指定漫游地区及网络,才可享用5G数据漫游服务。 详情: http://e.hkcsl.com/5groamingareas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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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5G数据漫游服务需视乎当地漫游网络的5G网络覆盖。 在一些没有5G网络覆盖的位置,会自动转为4G LTE或其他合适的网络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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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如客户于有效期完结前或期间提前终止流动通讯服务将视作放弃相关数据漫游服务。 香港移动通讯不会就客户放弃此权利而负上任何责任。 香港移动通讯有权随时终止或更改此数据漫游服务及本条款及细则而无须事先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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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CSL Mobile Limited不是此服務的供應商,及對 MOOV的服務質素不作任何保證及陳述。如有任何查詢,請電郵至moovcs@moov-musi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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